使用條款
當您繳款時,即表示您已詳閱並同意以下條款內容。
歡迎您使用本公司(愛樂粉國際有限公司)服務。
為保障委託人(使用者)權益,在使用本服務前,
請務必詳讀以下使用條款,一旦您開始使用本服務,
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服務項目及協議。
1.
委託人必需是具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若使用者未滿20歲,使用本服務前,
煩請先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同意及閱讀本服務條款。
2.
本公司不負商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委託人需了解總金額包含商品款項加勞務服務費。
勞務服務費由本公司開立服務費統一發票。
商品僅載明金額,由委託人按商品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
該兌換平台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
3.
委託人需遵守各平台使用條款,若有使用上問題,
應由委託人與各平台業者自行協調解決,
本公司恕不提供該交易商品後續服務,不負商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4.
商品至台灣所產生的消費稅、關稅等稅金,均由委託人全額負擔。
5.
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
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
本網站將不個別通知。
6.
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委託人因本服務而生之爭議,如訴訟之必要時,
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為保障委託人(使用者)權益,在使用本服務前,
請務必詳讀以下使用條款,一旦您開始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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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託人必需是具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若使用者未滿20歲,使用本服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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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不負商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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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服務費由本公司開立服務費統一發票。
商品僅載明金額,由委託人按商品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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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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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委託人與各平台業者自行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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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品至台灣所產生的消費稅、關稅等稅金,均由委託人全額負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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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委託人因本服務而生之爭議,如訴訟之必要時,
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